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训练竞赛

2016年第十七届春季田径运动会

2016年08月30日 11:23  点击:[]

一、竞赛日期、地点:

二○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至十五日 学院田径场

二、参加单位:

机械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数控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

服装工程学院 物流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

三、竞赛项目:

男子组:(13项)
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110米跨栏、4×100米接力、4x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。

女子组:(13项)
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100米跨栏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女4Kg)。

四、参加办法:

1、凡我院全日制高职在籍学生,经体检合格者,方可报名参加。

2、比赛组别:男子组;女子组。

五、竞赛办法:

1、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及最新修改补充部分。

2、男女径赛项目除1500米、3000米、5000米采用预决赛一次进行外,其他项目均采用预赛、决赛两个赛次进行。

六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:

1、团体奖:男子团体总分奖励前三名,女子团体奖励前三名。如遇总分相等,按照破纪录与单项第一名次多者列前。余此类推。

2、单项奖:单项、接力项目奖励前三名。

3、单项录取前八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;接力项目双倍计分。参赛不足8人(队)递减1名录取。

4、破纪录奖:各单项(含接力项目)破院记录者,均给予破纪录奖励,并加9分,破省职教运动会记录者加18分。一个运动员(或队)破某项记录无论几次,均按一次计算积分。

七、报名及领队会议时间:

1、各学院运动队限报领队1名(学院领导)、教练2名、工作人员1名。

2、各学院每单项男、女各限报6人,每人限报2项,可兼报接力项目。

3、凡参赛学院请于四月一日前将报名盘、报名表(电子稿;纸质稿须经各代表队领队签名)交到体育部竞赛训练教研室,汪聚伟老师处。逾期不报者,按弃权论处。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单。

报名电子邮箱:sxpityb@163.com

4、四月十二日,召开领队及教练会议。

八、体育道德风尚奖

体育道德风尚奖(团体)三个,由学生处负责具体评选、奖励;优秀裁判员45名,由各个分项裁判长评选;优秀新闻报道员10名,由宣传部评选。

九、其它:

1、各学院应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,安排好赛前选拔训练。比赛中,严格遵守大会纪律与要求,发扬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和顽强拼搏精神。

2、坚决反对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等不正当行为,如有违纪行为者将取消其该项比赛、录取资格及该学院团体总分的录取资格,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,并在全院通报批评。

3、运动员号码布由体育部统一编制,四月十一日到田径场体育器材室领取(赛后交回)。

4、各学院自备学院院旗(2米×3米)及学院简介一份。

5、运动员所穿跑跳鞋,必须符合塑胶场地规则要求(钉子长度不得超过8mm),否则不得上场比赛。

6、运动会联系电话: 联系人:汪聚伟 13092988875

十、本规程修改及解释权属学院体育部,未尽事宜,另外通知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体育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3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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