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参赛办法:以班为单位报名参加,须学院在册学生。
3、比赛前参赛队在起点处集中点名,点名三次不到者按弃权论处。
4、比赛前:各单位队员在起跑线后站成一列,所有队员须将双脚分别绑在(固定在)两条不同的竹竿上,并在起跑线后做好出发准备。
5、比赛时:听到裁判员发令后,各队同时起跑,某队第一名队员先到终点线的队为胜。每组第一名参加复赛。复赛后根据成绩选前八名参加决赛。
6、比赛进行时,如有队员被固定的脚发生松开现象,串道现象则判为违规,取消录取机会。
7、凡参加比赛的班级,预、复赛组别、上场道次由编排组抽签决定;决赛上场道次由复赛成绩决定。
1、获取前三名的代表队根据不同名次给予相应集体奖励。
2、前六名代表队按7、5、4、3、2、1并乘以系数5计算得分。